安全督導員的主要職責是負責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健康事宜,以確保公司遵守法定義務並更新安全手冊。
熟悉《工作場所安全與健康法》的適用情況,了解其他附屬法規、客戶的內部規則,以及與公司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;
及時更新法律法規的變化;
參加外部人士或政府機構舉辦的課程/研討會,準確認識法規,並能夠在公司內實施;
確保法律要求的所有風險評估在相關時間間隔內進行及審查,並保存其記錄;
確保法律要求的所有安全工作規程在相關時間間隔內進行及審查,並保存其記錄;
對員工PPE的標準進行管理及建議;
進行健康和安全檢查,並準備安全相關運作報告;
熟悉法律規定的起重程序、要求、操作規範及HSE指南;
如發現違規情況,立即聯繫安全經理,並要求立即整改或停止任何操作;
經檢查後要求實施的糾正措施未能如期執行,應通知安全經理;
對所有事故及未遂事故進行調查,並記錄下調查結果。
強調哪些場所需要培訓或需持有證書工作,以满足法律/操作規範/HSE指南所规定的标准;
向安全經理推薦改善安全健康的新技術;
穿著恰當的防護服/防護裝備, 遵守安全規章制度,樹立個人榜樣;
與下判及項目團隊進行每日工前安全會議及每週安全會議;
與下判及項目管理層召開每月安全督導會議;
參加客戶召開的安全週會及月會。